黑龙江组织实施2025年“振兴龙江”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黑龙江组织实施2025年“振兴龙江”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黑龙江组织实施2025年“振兴龙江”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为(wèi)充分发挥我省高等教育资源优势(zīyuányōushì),打造从招生录取到留省就业的(de)人才培养模式,2024年我省组织实施了“‘振兴龙江’强基(qiángjī)固边专项定向(dìngxiàng)就业招生计划”(简称(jiǎnchēng)“振兴龙江计划”),项目推出后,考生报名踊跃,社会反响良好。2025年,省教育厅联合有关部门和企业重新修订出台了《“振兴龙江”专项定向招生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kuòdà)了项目实施范围,其中,“固边计划”由边境县(市、区)扩大到全省县级及以下基层事业单位;参与(cānyù)计划的国企(guóqǐ)新增了中国一重集团。“振兴龙江计划”列入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本(专)科批次录取,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名。
落实国务院振兴东北专项定向就业招生部署,设立“振兴龙江”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根据各地(gèdì)各单位实际需求,每年从我省普通高考考生中专项招收师范、医学、农业(nóngyè)、林业、水利相关专业学生(xuéshēng),毕业后定向安排到省内县级及(jí)以下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系统事业单位(事业编)和北大荒集团所属农场、龙江森工集团所属林业局、中国一重(企业岗)等集团相应岗位(gǎngwèi)工作(gōngzuò)。
二、培养学校及资助(zīzhù)政策
“振兴龙江计划”由省属公办高校承担培养(péiyǎng)任务。省教育厅根据各地各单位人才需求变化、招生录取情况、高校培养能力等因素,适时(shìshí)进行综合研判,做出调整优化。报考边境县(市(shì)、区)固边计划、强农计划、兴林计划的学生(xuéshēng)资助政策(zhèngcè)按《“振兴龙江”强基固边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实施方案》(黑教规〔2024〕1号)文件执行(学费由用人单位(yòngréndānwèi)(yòngréndānwèi)负责予以补助,住宿费由培养高校负责予以补助);报考省内其他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中国一重学生学费由用人单位补助,住宿费由学生本人支付(zhīfù)。
实行单独代码、计划单列、平行志愿(zhìyuàn)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原报志愿投档结束(jiéshù)后仍未完成专项计划的院校,进行征集(zhēngjí)志愿录取。
“振兴龙江(lóngjiāng)计划(jìhuà)”由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相关成员单位包括组织、教育、人社、机构编制、财政(cáizhèng)五部门,项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
(一)固边(gùbiān)计划。由省内各县(市、区)根据本地所属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编制(biānzhì)及岗位(gǎngwèi)空缺情况征集岗位和专业需求(xūqiú)计划,由各地审核汇总后,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名义报送(bàosòng)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综合(zōnghé)考虑高校培养能力、毕业生履约率、招生考试等因素,统筹核定固边计划年度(niándù)招生规模和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指导相关高校做好专项学生录取和培养工作。学生毕业后在各县(市、区)统筹下,协调(xiétiáo)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根据定向岗位办理录用手续,落实事业编制及相关待遇。
(二)强农计划(jìhuà)。由(yóu)北大荒集团根据基层农场人员队伍实际结构(jiégòu)、产业发展需求及急需岗位情况征集岗位需求计划,由集团审核汇总后(hòu),以集团名义汇总报送省教育厅(jiàoyùtīng)。省教育厅综合考虑高校培养能力(péiyǎngnénglì)、毕业生履约率、招生考试(kǎoshì)等因素,统筹核定强农计划年度招生规模和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指导相关高校做好专项学生录取和培养工作。学生毕业后由北大荒集团负责组织毕业生按照协议约定和用人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为毕业生落实具体工作单位(企业岗),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fúwù)年限。
(三)兴林(xīnglín)计划。由森工集团根据集团基层林业局人员队伍实际结构、产业发展需求及急需岗位情况征集岗位,由集团审核汇总后(hòu),以集团名义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综合考虑高校培养能力、毕业生履约率、招生(zhāoshēng)(zhāoshēng)考试等因素,统筹核定兴林计划年度招生规模和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指导相关高校做好专项学生(xuéshēng)录取和培养工作。学生毕业后由森工集团负责组织毕业生按照集团人事管理相关制度,为毕业生落实具体(jùtǐ)工作单位(企业(qǐyè)岗),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
“振兴龙江计划”学生实行服务(fúwù)期制度。学生入学时须(xū)与录取培养学校、定向就业单位主管部门签订(qiāndìng)“三方协议书”,约定毕业时(须取得毕业证书、本科生须同时取得学位证书)定向回到(huídào)报考签约服务县区(企业)工作,并承诺工作满6年。
学生在校(zàixiào)期间出现触犯法律、违反校规校纪被开除学籍或未达到毕业要求,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等无法履约情形的,应按(àn)协议约定退还全部补助(bǔzhù)费用,由培养高校收取并按资金补助来源单位分别退还相应县区财政或集团财务。学生在本(běn)、专科就读(jiùdú)期间不得转专业,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优秀本、专科生推免政策。学生因(yīn)应征入伍原因不能履行(lǚxíng)协议的,须提出中止协议申请,经用人单位(yòngréndānwèi)同意并报学校书面备案后,暂缓履约,服役期满后提交继续履约书面申请可继续履行协议。
培养高校负责“振兴龙江计划”学生离校前违约(wéiyuē)管理,学生在(zài)本、专科就读期间选择违约只能退学。学生毕业时违约须一次性退还其在校就读期间所享受(xiǎngshòu)的全部(quánbù)学费、住宿费补助(bǔzhù)费(bǔzhùfèi)用,并缴纳(jiǎonà)该费用100%的违约金,相关情况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学生毕业后,发生未按协议定向回到报考签约服务地(企业)工作或工作后未达到服务期限要求等情形的,须按协议约定退还全部补助费用,并缴纳该费用100%的违约金,由服务单位收取并按资金补助来源单位分别退还相应县区财政(cáizhèng)或企业财务。
固边计划(jìhuà)毕业学生(xuéshēng),协议服务期内可在本地区同层级单位间流动,不得通过考试(遴选(línxuǎn))、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地区。强农计划毕业生,协议服务期内可在用人单位内部(nèibù)流动。兴林计划毕业生,协议服务期内可在集团内部流动。
黑龙江日报(hēilóngjiāngrìb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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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政务(zhèng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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